2009年国家公务员报考程序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10月13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国政府网(www.gov.cn)
人民网(www.people.com.cn)
新华网(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www.china.com.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www.mohrss.gov.cn)
新浪网(www.sina.com.cn)
中华网教育频道(edu.china.com)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www.edu.cn)
中国教育在线(www.eol.cn)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该指南。
《招考简章》和《报考指南》也将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及各市(地)级城市的新华书店发行。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www.mohrss.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8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0月25日0: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08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确认,请拨打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按各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可于10月29日以后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