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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1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5-16 21:42 人事处 

    关于2011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办通【2011】20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1、考试科目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5个科目(课程)。

    2、考试内容范围为教育厅重新组织编写并已在全省高校中使用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从今年起,包括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师范教育类毕业在内的全部新任教师均须参加以上五门课程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与考试。

    二、考点设置

    今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定于2011年11月5日至6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举行。

    三、考试时间及形式

    11月5日上午:8:00-9:50《高等教育学》(闭卷)

    10:20-12:10《高等教育心理学》(闭卷)

    11月5日下午:14:30-16:20《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开卷)

    11月6日上午:8:00-9:40《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开卷)

    10:10-11:50《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开卷)

    四、其他事项

    1、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去年参加了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而有部分科目(课程)不及格的

    教师,今年只需补考相应不及格的科目(课程)。

    2、未交照片者,请于10月22日前将照片交至人事处人事科。

    3、学校统一安排往返车辆和住宿,需要学校统一安排的老师请到下列联系人处登记:

    吉首校区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743-2198013;

    张家界校区联系人:谢坚老师,联系电话,18774530400。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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