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长领导下,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做好接待来访、来文、来函、来电,及时上传下达。
二、组织贯彻实施院务会议决定和上级的指示。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向有关领导汇报和请示。
三、拟订呈文报表、总结、汇报材料,交有关领导批准,及时呈报。
四、收集整理学院各类文件、资料,建立档案。
五、管理和计划使用办公经费、设备、用品、用房,提高办公效率。
六、管理教务秘书、图书资料员的工作。
七、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交院长批准或院务会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八、组织编制单项工作计划,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督察实施。
九、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